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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悬疑故事之换骨-黑爷的毒咒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云中焰火    时间: 2014-10-25 09:34
标题: 悬疑故事之换骨-黑爷的毒咒
悬疑故事之换骨

    走在路上,看着身边的林辉,李红的脸上不禁露出了嫌弃的神色。
    林辉是她的男友,两人交往了大半年,其实感情很好。可林辉长得实在太猥琐——身材短小,瘦得皮包骨头,且贼眉鼠眼,没半点男子汉的气概。一开始,李红死活不肯接受他。可架不住林辉温柔的攻势,最终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。
    撇开外表,林辉在其他方面,堪称完美。有钱,温柔,专一,对李红无微不至,是绝版的钻石好男人。可偏偏,上天怎么就让他长了这么一副身材?
    看李红唉声叹气,一旁的林辉更加殷勤了。李红心中所想,他自然知道。可身材大多靠遗传,脸蛋是爹妈给的,他有什么办法?
    走了一会儿,建军打来电话。林辉接了电话,说有生意,就先走了。建军是林辉的生意伙伴,两人关系挺密切的。林辉曾告诉李红,他和建军是跑业务的,可交往这半年来,李红总觉得有点不对劲。两人的工作,似乎有点神秘。
    过了几天,林辉老家的人打来电话,说有人想买他的老房子,让他回去一趟。林辉的父母早亡,老家的房子空置多时。平常,林辉委托一位远亲代为照管。如今,有人想买下那房子,林辉也很高兴。订了车票,当天就回了老家。
    林辉前脚刚走,建军就带着酒菜上门。他本来是找林辉喝酒的,如今林辉回去了,建军于是把酒菜往桌上一放,对李红说:“没事,那就咱俩唠唠吧!”
    喝了点酒,话也多了。建军说:“你和辉哥的感情那么好,快结婚了吧?”
    听了这话,李红先是脸上一红,甜滋滋的,可接着想到了一件事,不由得叹了口气。建军见状,追问怎么啦?李红说:“不瞒你说,林辉什么都好,就是长得太磕碜了!脸蛋也就算了,男人长得丑点,真不算什么。可身体那么瘦弱,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!”
    闻言,建军一笑:“还以为你担心什么,这问题包在我身上。”
    李红也笑了笑,不说话。林辉都三十出头了,也过了长个子的年龄,神仙都救不了他,建军能有什么好办法?李红只把建军的话当安慰,也没当真。
    哪知,建军却说:“我知道你不相信!跟我到一个地方,保证你大开眼界。”
    不由分说,建军将李红拉出了门。带着满心的好奇,李红上了车。建军开着车,七弯八拐后,到了城郊一处颇为偏僻的地方。在李红诧异的目光中,建军走进一栋木屋子,敲了门。没多久,有人来开门。
    李红满腹疑问,可建军却对她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。从外面看,木屋似乎不大,可走进去,才发现里面别有天地。屋里装修得古色古香,颇有韵味。一走进去,一阵淡淡的香气飘了过来,令人心醉。
    在一个大房间的外面,有一排木椅子。此时,椅子上坐着四个人,两男两女,面带焦灼之色。建军带着李红,挨着两人坐下。李红想问,但看到建军的凝重的面色,只得把到了嘴边的话,又咽了下去。
    没多久,一名小童从大房间走出来,带着前面的两名男子走进房间里。整整一个小时过去,男子才从房间里走出来。可一看到男子,李红就呆住了。
    走出来的两名男子,和一个小时前,完全变了个人。原先五短身材的男子,变成了堂堂七尺的男子汉,气势雄伟。相反,身材高大的那个,如今却变得又矮又胖。若不是两张脸还和之前一样,李红肯定以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了。
    接下来,同样的怪事也发生在前面的两个女子身上。两人从房里出来后,身材也互相调换了一样,瘦小的变得高挑,高挑的反倒变得瘦小了。
    若非亲眼所见,李红几乎要怀疑自己在做梦了。可掐了掐大腿,疼得很。她这才相信,眼前发生的事,确实是真的。
    建军说:“千真万确,这家神奇的换骨馆,是我偶然发现的。任何人,都可以在这里更换自己的骨架。人的气势,多半和骨架有关。换了骨,自然就焕然一新了。”
    李红跟着建军,走进了大房间。里面是形形色色的骨架,初看之下颇为吓人。在这堆骨架中,坐着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。看样子,年纪应该很大了。
    在建军的鼓励下,李红说了自己的苦恼。老者笑着说:“这有何难?换个骨架,自然就解决了。不过,你必须找到一个愿意和你男友交换骨架的人。”
    李红本来已经觉得有希望了,听老者这么一说,眼神又黯淡下去。就林辉那猥琐样,谁会愿意和他交换骨架?
    和建军走出木屋,李红一脸的无精打采。
    李红也想过,林辉赚了不少钱,倒不如花钱找个身材不错的交换骨架,这样两方各取所需。可临走前,老者的一番话打破了她的幻想:“骨,人之气也。人的精气神,全在骨头上。为点钱而出卖骨头的人,绝对是软骨头。筋骨松软,就算长得再高大,也会给人獐头鼠目的猥琐之感。这么一来,就算换了骨,结果和之前也一样。”
    不能用钱解决的问题,就真的成问题了!李红绞尽脑汁,也想不出什么办法。
    正当李红无计可施时,转机却出现了。隔天,建军打来电话:“我想过了,还是用我的吧!辉哥对我恩重如山,这也是我应该做的。当初,我是个孤儿,流浪街头,当了乞丐。要不是辉哥收留我,我现在还不定成什么样呢?”
    这个想法,其实李红也曾想过。只是,建军怎么说也是自己人,李红实在开不了口。如今,建军自己愿意,这倒让事情变得简单了。尽管,李红心里也有点愧疚,但转念一想,以后多照顾建军,多给他点钱,也算是弥补了。
    最后,建军又说:“还有件事,你可得注意。如果辉哥知道,和他换骨的人是我,他肯定不答应的。辉哥义气太重,绝不肯干这事。所以,咱们先得瞒着他。等他回来后,你找个机会,把他灌醉,在酒里下点安眠药,然后咱们再把他送到木屋里换骨。”
    李红想了想,林辉这人确实讲义气,如今也只能这么办了!
    林辉一回来,李红就做了一桌子菜,又在酒里下了安眠药,总算顺利让林辉沉睡过去。送到小木屋后,老者沉思片刻,接着说:“你们考虑清楚了,每个人的一生中,只有一次换骨的机会。这次换了后,以后就不能再换了。”
    李红忙不迭地点头。就林辉这猥琐样儿,谁还想再换呀?看两人都没意见,老者点了点头,给林辉和建军都注射了麻醉剂,之后让李红先到外面等着。
    谁知,刚过了半个小时,老者就跑了出来,一脸慌张地说:“遭了,林辉没气了!”
    这话让李红一呆。反应过来后,李红冲了进去。只见林辉躺在了床上,全身发红,满是疹子。摸了摸口鼻,气息全无。再按了按心跳,也没了。此时的林辉,身材高大,虽然闭目躺着,但看起来威风凛凛。可本该庆功的时刻,怎么会发生这种事?
    老者说:“不是我的关系。刚开始,事情很顺利。后来,发现他呼吸有些急促,但这种情况,很多人在换骨过程中也会出现,所以我也没在意。可刚换完骨,却发现他气息全无。这下,我才觉得事情不妙了。”
    李红的第一个反应,是想报警。可接着一想,换骨本是天方夜谭的事,警方会相信吗?再说了,老者是能人异士,本领大得很,能斗得过他吗?
    李红满腹纠结,不知该如何是好?这时,耳边却传来建军的声音:“不用想了,这事情与老人家无关,是我干的。”
    原来,建军刚刚醒来,正好看到了刚才的那一幕。看着李红诧异的目光,建军冷冷地说:“一开始,这就是我设下的一个圈套。我和林辉的职业,说白了就是小偷。他身材灵活瘦小,适合穿房入屋。每次行动,都是他进房子里,我则在外面望风。因为我的身材太过显眼,很容易被人发现。这么一来,每次的收获,都是林辉拿大头。明明做的都差不多,凭什么他吃肉,我只能喝汤?”
    停了一下,建军接着说:“可没办法,身材这事,没法改变。偶然的机会,我知道了这里可以换骨。于是,一个计划在脑中产生了。我想和林辉换骨,可他肯定不会答应,这等于是断了他的财路。所以,我才让人去他的老家,买他那套破房子,引开他。这么一来,我就能单独把你带来这儿。后来的事,你都知道了。有一点,你一直被蒙在鼓里,林辉不仅身材猥琐,而且身体很不好,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。而且,他对安眠药严重过敏。他不告诉你,并让我一起帮忙瞒着你,是因为你一直嫌弃他没有男人气概,再让你知道他有这么多毛病,你肯定得把他甩了!”
    最后,建军又往下说:“所以,我干脆来了个借刀杀人,让你在他酒里下安眠药,这么一来,就能引发他的严重过敏,进而导致心脏病发作猝死。哈哈,现在如愿以偿,既得到了他的骨,又少了个分钱的人。哼,人是你杀的,就算你知道真相,又能怎样?”
    李红愣住了。没想到,真相如此残酷!
    这时,建军挣扎着,似乎想起身,但强撑着起来了一点,却又“扑通”一声倒下去。建军皱着眉头,对老者说:“怎么回事?我看那些换骨的人,不是随治随走的吗?怎么我好像浑身都没有知觉,是不是恢复的时间要久一点?”
    老者叹着气说:“你呀,作茧自缚!中国人常说,骨气骨气。骨之精华,全在一口气。你和林辉换骨之时,他应该正好断气。就算没死,也离死不远了。骨中精气全无,那就是一副死骨。我一直要你们找到自愿交换的人,就是因为唯有活人的骨,才有用处。死人之骨,没了气,自然也没了力。从今以后,你全身瘫痪,只怕要在病床上了此一生了。”
    建军呆呆地看着老者,许久,才会过来神,狂喊着:“我不相信,你骗人!”
    可任他怎么挣扎,身子却越来越沉重。最后,他连动也不能动,只能看着老者和李红,喘着粗气,眼中满是不甘。
    李红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死去的林辉,心中一阵黯然,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木屋。





黑爷的毒咒

    莎莎和伟健读研刚刚毕业就准备结婚,两人相恋多年,终于修成正果。
    婚礼在伟健的家乡举行。一回深山中的老家,伟健就领着莎莎到附近的山林里转了一大圈。林子里的树碧翠欲滴、繁茂挺拔。莎莎喜欢得不得了,对伟健道:“亲爱的,干脆咱俩就在这林中搭个小屋。从此后,你耕田来我吃饭,你挑水来我喝茶。做一对神仙伴侣,羡慕死系里的那些同学。”
    “好啊。我做事来你享福,老公有幸成‘劳工’。”伟健呵呵一乐,又正色道,“对了,还有个事要跟你商量:我家乡有些奇特的规矩。按照这儿的风俗,新婚后的前三天,我不能做你的新郎……”
    “啊!你不做谁做?”莎莎吓了一跳,睁大眼睛吃惊地问。
    “按习俗,那三天是由我们家族一把传世的木椅当新郎。你要把它摆在新房里,三天三夜以它为伴……听起来怪怪的,但没法子哦,这里人人结婚都是这样的。”
    莎莎犹豫了一会儿道:“按说这也不是什么难事。不过,这几天教授和同学们就要过来。到时候听说我嫁给你家椅子了,都还不笑死,没准还落下个终生的笑柄。”
    见莎莎说得在理,伟健便答应去和父母商量一下。
    不一会儿,伟健就和他妈一起回来了,后面竟然还跟着四五个婆婆婶婶。隔着老远伟健妈就开口了:“娃啊,这事还真叫你为难了。也不是我们非逼着你接受这里的规矩不可,实在是怕黑爷发脾气,你万一有个三长两短,我们不好交代啊。娃,你就委屈一下行不?”
    伟健妈拉着莎莎的手细细讲了起来,在其他人七嘴八舌的补充下,莎莎渐渐听出了个究竟。
    这怪事是从伟健的曾曾祖父成亲那年开始的。那年春天,不知是谁引着了山火,一夜之间山上的林子被烧了个十之八九。郁郁葱葱的林子变成了黑炭焦土,乡亲们无不伤心落泪。然而,更令人恐惧的事却在后头:从此,无论谁家娶亲,新郎新娘在成亲的次日必定全身红肿溃烂、长满水疱。全县的名医都束手无策,患者轻则落下一生的残疾,重则一命呜呼。一时间,这一带的人们谈婚色变,大家纷纷将女儿远嫁他乡,在本地绝不轻言婚事。伟健的曾曾祖父是有名的大胆,他不信邪,硬是在当年秋天迎娶了他最中意的女娃。不过他也没把别人的教训不当数。成亲那天,他跑到被烧毁的山神庙里,从残垣中扒出一把木椅。那是供奉山神“黑爷”的座椅,居然在大火中毫发未损。他把木椅扛回家往新房中央一摆,说是镇镇邪气,自己却在新房门外守了三天三夜。不想这一招竟收到奇效,新人双双平安无事。后来,乡亲们争相效仿,成亲时借了山神椅在新房镇个三天三夜,也都万事大吉。再后来,乡里惟一的算命先生传出话来,说黑爷托了梦:黑爷恼火有人烧了他的山林,便对所有成亲的人下了毒咒。不过黑爷还说,只要人们有孝心,成亲前三天把新娘子供奉给他,让他也当当新姑爷,那毒咒就可以解除。这话和当时的情形正是丝丝入扣,人们都信了,便依样行事,久而久之就成了规矩,相传已有百余年。
    这故事听起来太玄乎,所以隔些时候总有不服气的人以身试法,却都没落个好下场。
    莎莎不信鬼神,但这个故事激起了她的好奇心,真想看一看那神奇的木椅。于是她点点头说:“好,我听你们的。”
    莎莎把木椅里里外外看了个遍,也没发现它有什么特别之处。失望之余,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把木椅搬到了卧室外的后阳台。“世上无神鬼,都是人在闹。只希望自己的同学以后别把这事当笑话到处宣扬就好。”莎莎躺在床上想。
    不料,第二天真的出事了。
    成亲的次日,是新媳妇向公婆奉茶的日子。按例新娘子应该早早起床向长辈们敬茶讨红包,谁知直到日上三竿,新房那边还是没有动静。伟健妈实在挂不住面子,过去喊了几声,屋里却没有回应,她扭了扭门把,见没锁,便推开房门探头张望了几下,然后惊叫一声,面无人色地瘫坐在房门口。
    众人急忙上前扶起伟健妈,再看看屋里,人人脸色都变了。一时间屋内屋外鸦雀无声。
    莎莎披散着头发,神情呆滞地坐在床沿,面如死灰,已吓得连哭都忘记了——她衣袖下的胳膊和露出来的双脚,已布满了指甲大小的红斑和水疱!恐怖的情形和前天人们描述的一模一样。
    这是传说中的黑爷之咒!
    伟健妈缓过一口气,终于跺着脚哭出声来:“造孽啊,造孽啊。我家做了什么缺德事啊,要招惹黑爷的毒咒……”
    喧闹引来了众多围观者,伟健不顾一切地往新房里冲,却被他妈和叔婶们死命拖着锁进了邻居的房里。老人们说:毒咒太厉害了,碰到谁就染上谁啊。莎莎冒犯了黑爷,她的死活,只能听天由命了。
    族里辈份最高的太公也被请来。太公摇头道:“先看一夜吧。如果明早天亮之前没有好转,就只能把她丢进山里的黑神潭。”
    “进黑神潭啊?那恐怕连人形都保不住了!”有人说。
    “总不能看着她的身体一块块地烂掉吧,况且有可能传染给其他人。”太公说,“再说,进黑神潭就未必一定回不来,当年五婶不是从那儿捡回一条命吗?”
    众人只好接受太公的建议,后半夜看情况作打算。
    莎莎一直呆坐着熬到半夜,状况越来越糟,她也因精疲力竭而昏昏欲睡。突然,几条人影闯了进来,没等看清情况,一条大麻袋就从头直套到脚,将她紧紧包起。莎莎在黑暗中被人轮流扛着,也不知走了多久,当她终于从麻袋中被放出来的时候,天已蒙蒙亮了。
    五婶也来了,她指着前方对莎莎道:“娃啊,这或许是惟一让你活命的办法。前面就是供黑爷洗澡的黑神潭,现在你脱光衣服跳进去。如果黑爷肯饶了你,你就能从潭里爬出来,毒咒自然也就解除了。如果黑爷不让你出来呢,就是神仙也没法子了。你就试一试吧。”
    莎莎茫然地看看五婶所指处,黑乎乎的一大团看不清,只是隐约感到阵阵热气迎面扑来。她不是不想挽救自己的生命,但即使头脑是迷迷糊糊的,她也保持着女性的矜持。这种情形下,她又如何肯裸露自己的身子。扛她来的几个小伙子也不便动粗,只好由五婶苦口婆心地劝说。僵持了半晌,天色已大亮。莎莎这才看清了黑神潭的面貌。原来是一大片冒着热气的黑色泥沼,不时有气泡在泥面膨大、破裂。这下莎莎更不敢跳了。
    “娃啊,横竖也是把一条命拼了,你就闭着眼睛赌一回吧。想当年,你婶我也是从里面爬出来的呢!”五婶见时候已不早,边说着边向身旁的小伙子使了个眼色。
    几个小伙子犹豫着还是逼了过来,莎莎徒劳地左右躲闪,但一个弱女子又怎么逃得脱几名壮汉的围堵。她一下就被控制住了。接下来的事情她连想都不敢想。
   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后方传来一声呼喊:“等一下!”只见一行人飞奔而来,跑在前面的是伟健,跟着的竟是教授和同学们。
    原来,教授带着几个学生一大早过来就听到这惊人的变故,没敢耽搁,找到伟健一路狂追而来。
    教授擦了擦额头的汗,指着黑神潭道:“糊涂啊糊涂!你们差点儿就害了一条好端端的人命!这种泥潭子,就是个壮劳力陷进去也未必能出来,更何况一个身染疾病的弱女子!”又庆幸道:“还好还好,总算没出事。”说着一把拉过莎莎的手臂仔细端详。
    五婶领教过毒咒的厉害,大惊道:“不要碰她!”
    教授摆摆手,淡淡地说:“没事,这毛病我能对付。我们先一起回家再慢慢处理。”见五婶等人不信,又道,“这样吧,如果不行,今天我就陪莎莎一起来跳这黑神潭。”
    五婶等没再话说,只好将信将疑地随教授一行人回到家里。教授给莎莎服了两颗药丸,又拿出一包粉状物,教人用水调匀了细细地给莎莎敷上。不到四个小时,莎莎竟然好了一多半。
    乡亲们听说有人轻易破了黑爷的毒咒,纷纷来看稀奇。教授正闲着,便慢慢给他们讲开了。
    据书上记载,附近山上长得最多的树木有个古名叫“虫见愁”,意思是它不怕任何害虫;同时山上有一种细小的虫子叫“克得木”,意思是什么草木都怕它。这看起来互不相容的一木一虫,实际却是一对欢喜冤家。说它们“欢喜”,只因为克得木的幼虫最爱的食物就是虫见愁的汁液,而这种幼虫的分泌物和排泄物正好是虫见愁的催生剂。所以在成长期,它们不但相安无事,还相互依存。但如果虫见愁的树龄一旦达到五六十岁,便因纤维萎缩而承担不起克得木幼虫的食量,于是老树分泌出一种激素,将包括克得木在内的所有昆虫杀死。因此它们又是“冤家”。这里的居民自古以来用虫见愁打制结婚用的家具,包括床,而且不涂任何油漆。这本来也不会出什么事,因为大家都是选用最壮最高的老树,不会有虫害。不过,百年前发生了一场毁灭性的山火,将所有大树烧得一干二净,问题就来了。人们还是用虫见愁制造家具,用的却都是低龄树,树干里的克得木幼虫就有机可乘。一到晚上,它们就循着体温钻进人的毛孔,分泌的毒素会让人的皮肤急性感染,治疗不当的话还会引起并发症。而山神椅用的正是百年的虫见愁,它所具有的杀虫激素的特点是在树干内部积存多年,缓缓释放。人们误打误撞恰好用它克制了新家具内的虫子。至于黑神潭,它本来就是个富含多种盐碱的泥沼,碰上地热加温,涂在人身上相当于现代的“泥疗”,如果在里面泡上几个小时,好多种皮肤病都会消除。这次教授来看自己的弟子,也想顺便在山中做些课题,便带了些适用的药物,没想到恰好给莎莎派上用场。
    众人听了教授的解释,又亲眼看到莎莎的康复,彻底解除了心中的疑问,也消除了对“黑爷之咒”的恐惧。不过,“新娘嫁椅子”的习俗至今仍被保留,那个古老的习俗,承载着后人对祖先的崇敬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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